坚持党校姓党  为党立言发声

西安市行政学院2012年预算公开内容

  • 发布时间:2013-03-11
  • 来源:中共西安市委党校
一、西安市行政学院概况
(一)西安市行政学院主要职责。西安市行政学院是西安市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是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和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其主要职责是:(1)培训全市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2)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3)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4)开展与境内外有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2012年,西安市行政学院的工作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2010年—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以建设“西部强校”为目标,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教学科研工作上水平,行政后勤保障上层次,教职工队伍建设上台阶,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为西安建设人民满意的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贡献。
主要工作任务是:(1)干部培训工作方面,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内容,切实办好2012年各级各类培训班次,突出行政学院培训特色,充分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2)教学工作方面,以西安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对干部培训的新要求为出发点,着力优化培训格局,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完善有特色、高水平的班次体系、课程体系和学科体系,全面打造适应西安发展、满足干部需求、体现培训特色的教学新专题和精品课程。(3)学员管理工作方面,坚持制度建设和创新管理相结合,扎实开展学员论坛、读书活动、建言献策活动、班级文化建设活动,加大学员道德品性教育的分量和力度,强化学员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学员管理科学化水平。(4)理论科研工作方面,做好2012年度国家、省、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和全国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举办好科研成果交流会,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参与有关课题的研究、咨询、策划工作;关注西安实际,认真开展市情研究,定期举办市情报告会和专题理论研讨会,办好《市情研究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三)西安市行政学院基本情况。西安市行政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与中共西安市委党校合署办公。学院坐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曲江新区,占地面积83亩,建筑面积28300余平方米,总资产9000余万元。西安市行政学院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下设13个行政处室、7个专业教研部、4个教辅部门,现有教职工155人,其中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7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者29人(其中正教授13人);离退休人员144人(其中离休人员13人)。
四)预算收支编制依据。西安市行政学院2012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1825.88万元,该预算已由市财政局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09】921号)、《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西安市市本级2012年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市财发【2012】6号)的要求,学院以2011年12月份的人数和工资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同时,根据学院过去几年实际业务支出和今后发展需要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一)西安市行政学院2012年支出预算表
西安市行政学院2012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合计
其中: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事业收入安排数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其他收入安排数
合计
1825.88
1825.88
 
 
 
 
 
一、基本支出
1203.95
1203.95
 
 
 
 
 
1、工资福利支出
894.42
894.42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59.12
159.1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0.41
150.41
 
 
 
 
 
二、项目支出
621.93
621.93
 
 
 
 
 
教育
621.93
621.93
 
 
 
 
 
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
621.93
621.93
 
 
 
 
 
干部教育
621.93
621.93
 
 
 
 
 

 

注:本表反映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二)填报说明:
1、各资金来源行次的填报说明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预算(包括年初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数、罚没收入安排数、专项收入安排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数)财政拨款经费数。
(2)政府性基金安排数:指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财政拨款经费数。
(3)事业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校教育类收费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安排数: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2、分支出内容行次的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款项三级科目分别列示。
 
 
 
 
 
联系电话:85542965、85526742
 
                         西安市行政学院
2012年7月17日
 

 

[网络编辑: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