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校姓党  为党立言发声

安徽省委党校苏同明:依照《条例》构建党校业务指导工作长效机制

  • 发布时间:2022-04-29
  • 来源:学习时报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党校体系,专门教育培训干部,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事实证明,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是加强系统建设,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党校要高度重视业务指导工作,积极构建党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长效机制。
        树立全面业务指导观念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系统的全面的观念,从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业务指导。
  制定指导规划。按照《条例》要求,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从总体上对系统建设的发展方向、目标要求、发展路径等进行谋划;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方针政策情况的调研检查,督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积极对标对表;全面加强对教学工作、科研和智库建设、人才队伍与师资培训、开放办学、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推动党校(行政学院)综合办学治校水平不断提升。
  拓展指导范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重点加强对省级和副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中已经做出示范,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指导下,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形成一级指导一级,层层有指导的系统工作格局。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的党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上级党校对其办学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参照《条例》要求,不断提升各级党校规范化办学水平。
  发挥系统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把统筹各级党校资源、发挥整体优势作为党校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实现系统资源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合力。各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对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发挥人才聚集优势,在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等方面发挥好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指导、协调作用;要建立不同区域、不同学科的师资库、专题库、教学案例库,因地制宜打造不同特色的教学基地等,通过纵向指导帮扶和横向交流互鉴,实现系统资源共建共享。
        把准业务指导工作重点
  新时代赋予党校(行政学院)新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整体推进不是平均用力、齐头并进,而是要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既要坚持全面系统的观点,又要抓住关键,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全局”。由此,开展党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既要树立全面的观念,又要把准业务指导的工作重点。
    坚持与时俱进,履行新时代党校新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条例》结合党校和行政学院合并的实际,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新的功能定位,即:“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业务指导工作必须精准把握《条例》要求,切实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真正成为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坚持党校姓党,着力突出主业主课地位。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切实坚持党校姓党这一根本遵循,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率先融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在教学布局中始终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力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学员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充分发挥好党校教育培养党的执政骨干的突出优势。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党校业务指导工作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重点任务。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是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校从中央到地方四级设置,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县级党校发展状况总体还比较薄弱。在业务指导实践中,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长远和不断巩固执政基础的需要,结合各地实际,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取得实效。
       科学推进办学质量评估
       在党校系统开展办学质量评估,是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并上升到制度层面的重要举措。《条例》规定:“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评估。”事实证明,开展办学质量评估,既是加强业务指导的重要抓手,又是推进各级党校落实主业主责的有效手段。
  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会同中央组织部,印发《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按照突出政治引领、突出主业主责、坚持实事求是、重视激励引领的原则,从11个方面制定了系统规范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全面贯彻了《条例》要求,是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做好工作的重要指挥棒。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既要对标对表,又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本层级特点的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把准评估的主要目的。开展党校系统办学质量评估,主要目的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进党校系统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通过办学质量评估,引导各级党校,逐步提升基础设施的保障水平,做到既务实管用,又放眼党校事业发展长远;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着力优化教学布局,通过教学比赛、精品课评选等举措,打造优秀专题,不断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抓好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善于把办学实践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提炼,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稳步推进评估规范化。对下级党校开展办学质量评估,要按照《条例》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这不仅有利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评估结果的权威性,也有利于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重视党校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一些地方把评估结果纳入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建考核指标中,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对办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效果很好,要逐步实现三级党校评估全覆盖。目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已经着手开展省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各省级党校和市级党校,也要按照《条例》要求,采取适当的形式,逐步开展对下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不断推进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构建党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长效机制,是全面提高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整体办学治校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善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凝聚起推动新形势下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大发展大繁荣的磅礴力量。
[网络编辑:刘军平]